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(厅)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,经多方积极筹备,现定于:2012年12月15-16日举办“2013届毕业生校园招聘会”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招聘会主要内容:
1、高校毕业生就业最新政策宣传与咨询。
2、宁波市北仑区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宣讲与著名企业专场招聘洽谈。
3、省内外四十多家专业对口企事业单位招聘洽谈。
4、学院一百个毕业生见习岗位招聘报名。
5、国家项目就业(教师招考、特岗招聘、事业单位与振兴计划招考、村干部招聘)和创业培训咨询。
二、招聘会安排:
1、12月15日8:30-12:00 大学生活动中心 校地(企)人才引进政策宣讲与推介会
2、12月15日14:00-18:00 大学生活动中心 校地(企)合作招聘洽谈会
3、12月16日8:30-15:00 大学生活动中心 校园招聘洽谈会
三、工作要求:
1、各系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(厅)《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[2012]11号),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,同心同德,全力以赴,抓住机遇开好首届校园招聘会,全面推动学院就业创业工作。
2、各系必须在12月12日前把校园招聘会信息通知到全体毕业生知晓,要求目前未正式就业毕业生按时回校参会,各系要召开一次毕业生就业形势教育和就业动员大会,动员全体毕业生按时参会,指导毕业生做好就业自荐材料和推荐表,统一打印下发学业成绩表,做好参会前的各项准备。
3、各系毕业班辅导员12月15-16日要求全体全程参加校园招聘会,按本处要求按时负责组织好本系毕业生参加宣讲和招聘洽会,管理好参会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,主动联系就业单位,亲自指导帮助毕业生求职就业,现场办理签约手续,抓住机遇,有力推进毕业生就业,提高就业质量和效果。
4、凡本次与宁波市北仑区校地(企)就业基地单位签订实习和就业协议的毕业生,均享受以下优惠政策:
(1) 对实习就业学生提供学校到企业不超过600元的路费补助;
(2) 对见习实习毕业生前三个月除企业正常支付工资外,政府人社部门给予500元/月生活补助及150元人身保险;
(3)对就业毕业生给予每月100元/人养老保险补贴;
(4)对就业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免费办理接收、调档、落户手续;
(5)对创业毕业生给予提供前三年免场所和税收优惠,三年后减半收取;
5、真诚欢迎各位领导和教职工莅临招聘会指导工作。
6、招生就业处全体工作人员全程负责为参会单位、各系和毕业生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,现场办理各项业务,确保招聘会圆满成功。
四、会务现场咨询联系与事务办理:
杨建峰13991409075(68333)、房晓静13992430766(6866)